企业债发行面临“担保”尴尬 征信手段有待提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8/3/4 10:07:56  

由于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不再为企业债发行提供担保,而保监会又规定保险公司不能投资无担保债券。原本预计将要快速增长的企业债发行陷入尴尬。3月2日至3日,在山东省发改委举办的有关债券与创投的研讨会上,中信证券债券及结构融资部副总裁刘葳以及大公国际等业内人士提出:应尽快用市场化的征信手段去解决发债的市场问题。

  刘葳介绍,各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水平差异明显,从美国经验来看,债市的发展规模明显大于股市。截至2007年底,美国债券市场的总市值占比13%-14%,而同期美国股票总市场占证券市场总值的比重目前大约是12%-13%,略低于债券市场市值。在美、日、英等国家,债券余额总量超过GDP总量的150%,而我国债券余额总量仅占其GDP的53%,且大部分为国债等,公司债券占GDP比例仅3%。

  据了解,山东由于实体经济发达,其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一直居于全国之首。然而,由于“担保”尴尬,2007年山东一家企业的债券发行以失败结束。

  刘葳称,银监会要求停止商业银行为企业债提供担保。而我国债券市场的主要投资者保险公司对无担保债券的风险评估能力不足,内部控制不健全,保监会规定不能投资无担保债券,导致目前无担保债券发行很困难。这凸现了加快发展信用评级体系的重要性。目前遇到的“担保”困难应是市场转变的过渡阶段。从大背景来说,2007年高规格的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债券市场,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公司债券。2008年,发改委下发了新的企业债发行规定,将原来的额度申报加发行申报,合并为一次申报,大大减少了审批流程。并且,企业债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也进一步放宽,将以前的仅项目用途放宽到收购、补充流动资金等。

  在目前尴尬状态下,公司可以寻求资产抵押、企业互保的形式申请债券发行。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尹占华表示,2007年6月湖南泰格林纸集团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为抵押品发行了8亿10年期的企业债券,这是中国企业债历史上的首只抵押担保债券。发行经过信用评级的信用债券、以不动产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品的抵押债权或质押债券、第三方机构和企业不付息的担保债券或将成今后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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