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只证券公司债完成到期还本付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9/4/19 9:40:58  

长城证券借债发力 连续4年实现盈利 

  记者昨日获悉,截止年 4月15日, 我国发行的第一只证券公司企业债券——长城证券"04长城债",已按期全额完成了还本付息工作。据介绍,作为首家足额发行企业债的证券公司,长城证券在发债后连续4年实现盈利,净利润始终位于行业前20位,目前净资本达45.6亿元,在国内券商中排第11位。"04 长城债"的到期偿还,再次显示证券公司的综合治理取得实效,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已发生根本性转变。 

  2004年,国内证券公司在经历了近3年的市场调整后,都在寻找突破困境重获发展的机遇。在当时的背景下,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推动发债工作。由于发债准入门槛相当高,首批只有长城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其中,长城证券被核准的发债规模为不超过2.3亿元,2004年4月,长城证券顺利完成了2.3亿元5年期"04长城债"发行工作。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首批获核准的三家券商中只有长城证券足额完成发债工作。 

  长城证券当时能够顺利完成发债,得益于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强大的股东背景,也为随后的快速发展奠定了重要的资金基础。2005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大力推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绩,证券公司效益与经营状况明显好转。其中,作为综合治理的典范之一,长城证券2005年至2008年连续4年实现盈利,净利润始终位于行业前20位,资本实力大幅提升。 2007年下半年,长城证券成功实施私募增资5亿股,募集资金30亿元,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迈向上市公司目标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截至2008年底,长城证券公司资产总额 127.07亿元,净资产达61.38亿元,在国内券商中排第 12位,净资本达45.6亿元,在国内券商中排第11位。  (您想天天免费看到如此海量的证券资讯吗?点击此处将 加入您的收藏夹就可以了。点击此处将 设为您的上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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