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结构优化迫在眉睫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11/5/30 9:01:50  

□交易商协会 钟帅 陈珊

  众所周知,金融市场的根本功能在于融通资金的同时转移并分散风险,在降低、消除非系统性风险的基础上,将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组合分配给不同偏好的经济参与主体。由此可见,市场参与主体,尤其是市场投资者的结构丰富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如果投资者类型单一,其转移分散风险的作用将大打折扣;如果投资者偏好类似,某些等级的风险和收益组合将无人问津,资金和风险配置功能将受到限制。这样,金融市场的规模和边界将受到极大影响,从而减弱其在配置金融资源上的效率。

  然而,投资者结构单一、风险偏好趋同是我国债券市场的一个明显特征。截至上年末,我国债券托管量为201747.96亿元人民币,其中商业银行持有债券量达到债券总托管量的69.8%,保险公司和基金各自持有的债券量都不足10%。这说明商业银行在我国债券投资者中占主导性地位。具体来看,这种结构现状会导致以下两方面问题:

  一是与债券相关的风险很大程度上仍集聚于商业银行系统。不可否认的是,与银行信贷相比,债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使得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为识别、量化风险提供了非常好的环境,解决了信贷悖论问题,分散了部分风险。进一步地,如何将债券市场转移分散风险的作用发挥得更好,这就需要培育发展不同类型的投资者。以美国为例,其国内投资者结构就非常丰富。截至2010年末,投资者持有债券占比前四位中,各类保险和养老金占比约22%,家庭和非盈利机构占比约21%,共同基金等占比约19%,而银行类机构占比仅15%。如此丰富的投资者类型,将全社会各类经济主体调动起来,为债券市场规模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基础,最大化地转移和分散了风险,使金融系统更加平稳健康的运行。

  二是投资者偏好趋同限制了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边界。经济中必然存在较高风险的融资主体以及较高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主体。目前债券市场缺乏风险偏好类的投资主体,而银行、保险等风险规避性的投资者占绝大多数时,高风险、高收益组合将无人问津,中低信用等级的融资主体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债券市场服务于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的能力和边界将受到限制。仍以美国为例,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共同基金和家庭部门等在债券投资中占据了约40%的份额,有效地满足了不同信用等级和风险偏好主体的投融资需求。

  因此,债券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应努力丰富投资者结构,培育和发展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主体。结合我国现实国情具体来看,有以下四点:

  一是加快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境外市场参与人与境内市场参与者在风险偏好、投资风格上都有较大差异,鼓励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债券市场,一方面将直接丰富投资者结构,另一方面通过境内外投资者的相互竞争合作,在资本安全性和逐利性的推动下,有利于境内投资者投资理念的更新,需求结构将趋于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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