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亿储蓄国债10日发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12/5/7 8:50:02  

  财政部近日发布公告,决定5月10日至5月23日发行今年第三期和第四期电子式储蓄国债,两期国债合计发行额为300亿元。

  根据公告,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其中第三期期限为3年,年利率5.58%,最大发行额为210亿元;第四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6.15%,最大发行额为90亿元。

  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2年5月10日至5 月23日。公告公布日至发行开始前一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从2012年5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5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三期于2015年5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第四期于2017年5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公告指出,两期国债均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每个账户购买单期国债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娶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名词解释

  电子式储蓄国债

  储蓄国债是财政部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投资者购买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销团成员的活期存折在承销团成员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个人国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后可以永久使用。(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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