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13/3/15 8:48:52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3年3月15日起,交通银行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380005,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380006,以下简称“本基金”),届时投资者可通过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流程以交通银行规定为准。

通过交通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业务受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在交通银行的受理时间相同。

(二)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深圳类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交通银行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中登公司深圳类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交通银行相关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

(三)每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交通银行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但每期申购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并不设金额级差。

(四)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可与交通银行约定扣款日期和扣款方式,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交通银行有关规定。

(五)定期定额投资适用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如有费率优惠以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为准。

(六)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七)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交通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基金转换业务

(一)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二)适用基金范围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交通银行办理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分别与下述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本基金A类份额与C类份额之间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中银中国混合基金(163801)

中银货币基金A 类(163802)

中银货币基金B 类(163820)

中银增长股票基金(163803)

中银收益混合基金(163804)

中银策略股票基金(163805)

中银增利债券基金(163806)

中银优选混合基金(163807)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基金(163808)

中银蓝筹混合基金(163809)

中银价值混合基金(163810)

中银双利债券基金A类(163811)

中银双利债券基金B类(163812)

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基金A类(163816)

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基金B类(163817)

中银中小盘股票基金(163818)

中银保本混合基金(163823)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发起式基金(380009)

若今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开通与本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三)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 为申购补差费。

例如:某投资者将其持有不到1年的100万份中银转债增强A基金份额转换到中银纯债债券A类基金,则这部分中银转债增强A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0.1%,假设转换日的中银转债增强A基金和中银纯债债券A类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元和1.100元,因转换入金额介于100万和200万元之间,对应中银转债增强A基金和中银纯债债券A类基金的申购费率分别为0.5%和0.5%,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基金转换的计算结果如下:

B=1,000,000份

C=1.200

D=0.1%

E=1.100

G=0

H=0.5%-0.5%=0

A=[B×C×(1-D)/(1+H)+G]/E

=[1,000,000.00×1.200×(1-0.1%)/(1+0)+0]/1.100=1,089,818.18份

F= B×C×D =1,000,000.00×1.2000×0.1%=1,200.00元

J=[B×C×(1-D)/(1+H)]×H =[1,000,000.00×1.200×(1-0.1%)/(1+0)]×0=0元

即,该投资者承担1,200.00元转换费(含1,200.00元赎回费和0元申购补差费)后,将获得1,089,818.18份中银纯债债券A类基金。

(四)基金转换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五)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选择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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