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汽车有望持牌上路!无人驾驶概念股票有哪些?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21/5/28 12:10:36  

无人驾驶正在加速驶向现实。5月27日,智能网联汽车传来重大进展:无人驾驶汽车有望在深圳合法上路了!


27日,《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规定智能网联汽车经登记取得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后,可上特区道路行驶。



中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里程碑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智慧交通处副处长杨东龙指出,智能网联汽车立法将是中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第二个里程碑。以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深圳拟率先通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实现自动驾驶上路等应用管理的突破。


他指出,第一个里程碑,是2018年4月份公安部、交通部、工信部三部委颁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真正实现了智能网联汽车从封闭测试到开放道路测试的跨越。


《草案》进一步放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相关条件,规定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上特区的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开展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测试或示范应用,经市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以不配备驾驶人。


同时,授权深圳市政府可以选择车路协同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行政区全域开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及商业化试点。


为了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方面先行先试,《草案》规定相关部门应组织制定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地方标准,并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符合标准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列入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允许在特区范围内销售、登记、上牌。


在相关标准制定公布前,智能网联汽车因采用新技术等原因,不能满足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条件的,实行准入条件豁免制度。


《草案》还规定,智能网联汽车上路行驶须要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保险金额不少于五百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具有载人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还应投保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草案》专门设置了第五章“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对智能网联汽车涉及到的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问题进行专章规范。


杨东龙指出,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有法可依。要实现智能网联汽车的商业化落地,除了有管理条例的落地之外,深圳的各有关部门现在已经根据各自的职责,正在推动及提前做好政策的储备和研究,将会陆续出台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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