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提供担保的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12/11/20 8:51:12  

  公告日期:2012-11-20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12-038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案》,随着公司房地产业务发展,担保额度即将使用完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或控股子对公司控股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

  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

  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提供对银行或金融机构融资的信用担

  保,总计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用于其主营业务生产经营需要,其中控股

  子公司另一股东须同时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需经公司 2012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 18 个月内。

  本项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董事会将在授权范围

  内签署董事会决议,公司将及时公告决议内容及相关担保具体事宜。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简化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日常运营决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财务

  信贷资源,支持和保证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提

  供对银行或金融机构融资的信用担保,总计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用于其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需要,其中控股子公司另一股东须同时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

  保。本次担保事项需经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有效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 18 个月内。

  二、被担保方介绍:

  1

  被担保方包括公司控股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范围

  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持股

  注册资本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万元)

  (%)

  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 房地产开发 40,000.00 70

  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江苏省常州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0.00 52

  名城豪生大酒店(福州)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 酒店管理 2,000.00 100

  福建顺隆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 房地产开发 6,000.00 100

  福州顺泰地产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 房地产开发 46,000.00 55

  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永泰县 房地产开发 5,000.00 75

  名城地产(唐山)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河北省唐山滦县 房地产开发 3,000.00 100

  上海大名城贸易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上海市 贸易 2,000.00 100

  三、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01,955 万元,其中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担保 66,955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35,000 万

  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四、授权

  本次担保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8 个月内有效。

  本次担保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担保实际发生时签署董事会决议,

  批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提供

  对银行或金融机构融资的信用担保。

  本次担保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信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协议等

  法律文件。

  五、独立董事林永经、梅均、卢世华、郭成土对《公司或控股子对公司控股

  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提供担保的议案》发

  2

  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为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东福名城(常州)置业

  发展有限公司等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被担保公

  司各项融资的顺利开展,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确保各项房地产

  建设开发项目顺利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公司

  或控股子对公司控股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20 日

  3(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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