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12-20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拟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委托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 12 华新 03(代码:122188)兑付、兑息资金。如
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则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
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发行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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