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扩围第二个省级方案获批 六股反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   更新时间:2015/9/9 16:31:15  

  新电改扩围加速 第二个省级方案获批

  继深圳、蒙西之后,发改委9月9日批复了宁夏输配电改革试点方案,这也是省级第二个获得批复的试点方案。据了解,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下半年将继续扩围,山西、陕西、四川、重庆、贵州、新疆、云南等多个省市纷纷积极谋划、争取入围,提前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起草工作,新电改综合试点扩围进程将加速。

  发改委批准第二个省级输配电改革试点方案

  9月9日获悉,发改委原则同意《宁夏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并要求尽快拟订首个监管周期(2016-2018年)宁夏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方案。

  试点方案规定,输配电价核定范围为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全部共用网络输配电服务的价格。核价基础为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的输配电资产和业务。

  在配套改革方面,试点方案提出,要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把输配电价与发电、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积极稳妥推进发电侧和售电侧电价市场化,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鼓励电力用户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市场交易价格,并按照其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支付输配电价。输配电价平衡账户盈亏超过当年输配电准许收入的6%时,相应对执行政府定价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进行调整,具体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负责实施。结合电价改革进程和宁夏实际,采取综合措施妥善处理并逐步减少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在交叉补贴取消前,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标准,应包含交叉补贴的成本。

  下半年试点扩围或加速 多地正起草方案

  按照新一轮积极稳妥、分布有序推进的原则,输配电价改革先后确定深圳、蒙西、湖北、安徽、宁夏、云南、贵州等七个省区进行试点,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将继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而售电侧体制改革、电价改革、交易体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也将协调推进,今明两年先在全国范围内选择2至3个省份进行综合试点。目前全国多地纷纷提出自己的电力体制改革意见,尤其是资源所在地对改革红利追逐的热情和积极性更高。

  山西省发改委7月召开山西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推进工作研讨会,要求在国家发改委批复山西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前,先行开展试点方案起草,并于8月底前完成方案编制。在日前发布的《山西电力产业三年推进计划》中,明确提出争取国家将其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合理测算确定本省电网各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打好基础。

  同样积极申请试点的水电大省四川面临的并不仅仅是“弃水”的电力过剩问题。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在一份《关于推进地方电力体制改革的报告》中指出,四川地方电力改革与发展主要面临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滞后、电价形成机制不合理、农电投入需求大以及农电企业产权未全部明晰等问题。

  其他省市也正在积极谋划争取入围。去年两会期间,云南代表团就以全团名义提交了《关于把云南列为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省的建议》。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研究制订陕西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重庆市则在今年提出将以构建綦万南电网为契机启动市内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目前已完成规划方案。贵州也已印发《贵州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目前其电力市场建设试点方案、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均已上报国家发改委,而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也已报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

  民生证券分析人士也认为,输配电价独立是实现售电侧放开的前提,也是本次电力体制改革的一项关键任务。而放开跨区跨省电能交易价格有利于各省电能资源的优化配置。地方电力企业将享受电改红利,特别是对于具有售电资源的地方电力企业来说,市场空间可期。

  【已获批试点梳理】

  为深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探索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继深圳市开展我国第一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之后,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又批复了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

  此次试点将把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同时,明确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

  

  国家发改委9月2日正式公布《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经过五年的努力,至2020年,中心城市(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小时,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97%;城镇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79%;乡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24小时,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

  计划提出,通过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有效加大配电网资金投入。2015到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2015年投资不低于30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

  8月31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能源局印发《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明确未来5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2015年投资不低于30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建设智能化、现代、可靠的配电网。

  8月10日上午,发改委网站发出《价格改革攻坚全面提速不断向纵深推进》的消息。其中明确要求各方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将试点范围由深圳市和蒙西电网进一步扩大到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等五省区电网,放开跨区跨省的电能交易价格。(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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