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000564):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作者:第一金融…  文章来源:第一金融网   更新时间:2021/2/23 8:18:36  

  供销大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重要提示:

  1.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于 2021年 2 月 10 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1)琼破申21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琼破 21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北京睿达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睿达信”或“申请人”)对供销大集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供销大集的重整管理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4.4.1、14.4.9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供销大集”改为“*ST 大集”,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3.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开市起复牌交易。

  4.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规定,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切实可行方案。供销大集于 2021 年 2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针对自查报告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中,对自查发现的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等拟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等方式进行整改。若股东及关联方未能妥善解决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问题,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5.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公司如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等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7.重整推进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同时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员工稳定,继续在现有基础上保持日常经营及其他与重整相关的工作。

  8.法院裁定的类型: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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