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集团: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股款将不计利息退回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   更新时间:2020/11/4 10:31:28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11月3日表示,知悉蚂蚁集团已就港股在香港上市计划暂时不进行的决定知会香港联交所,并已发出公告说明原因。特区政府发言人说,香港联交所过去已有处理首次公开招股在认购期届满后决定不进行的经验,香港监管机构会确保退还申请股款的安排有序进行。


发言人提到,有关事项并不涉及系统性风险,香港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市场有序运作不受影响。


蚂蚁集团暂缓上市,对于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新发基金有何影响?




支付宝APP的智能理财AI“支小宝”回复称,因蚂蚁集团暂缓在A+H上市计划,本基金中原计划参与战略投资于蚂蚁上市的部分也相应暂缓。目前基金均已成立,基金运作不受影响。基金公司将始终审慎、负责地管理您的资金,精选优质标的,致力为您带来长期回报。后续如有任何更新,基金公司和蚂蚁集团会通过公告披露。


蚂蚁集团: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股款将不计利息退回_图1-3


华夏基金、汇添富基金、鹏华基金、中欧基金、易方达基金五家基金公司的“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混合型基金”9月22日正式获得批文,计划战略配售10%的蚂蚁新股,总募集规模600亿元。5只基金随后在9月25日开售,除了在基金公司直销渠道发售外,仅在支付宝平台发售,用时近14天售罄。


支付宝页面显示,上述5只基金处于封闭期。


在原定11月5日进行的A+H上市宣布暂缓后,11月3日22时30分左右,蚂蚁集团在官方微信公号发布《致投资者》并表示,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麻烦,深表歉意,将按照两地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妥善处理好后续工作。针对有关发行上市的下一步进展,蚂蚁集团表示,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蚂蚁集团: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股款将不计利息分两批退回


蚂蚁集团11月4日早间在港交所公布了退回申请股款安排。


蚂蚁集团在公告称,H股首次公开发售及H股上市将不会按照招股章程所载的时间表进行。 因此,宣布以下有关退回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股款的安排。


具体来看,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股款(连同1.0%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以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将不计利息分两批退回:


其中,于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就全部或部分不获接纳申请(根据本公司已经进行的初步抽签和分配确定)发送白表电子退款指示/寄发退款支票/退款(“第一 批退回”);


此外,于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就全部申请(只限于第一批退回项下尚未退回部分)发送白表电子退款指示/寄发退款支票/退款(“第二批退回”)。


11月3日晚间,上交所发布暂缓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的决定。


随后,蚂蚁集团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执行董事长、总经理被监管约谈以及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发生变化等重大事项,可能会使得公司不符合相关发行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因此决定暂缓公司的A股于科创板上市。因此,同时进行的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亦将暂缓。


蚂蚁集团在港交所发布的公告中表示,对于透过白表eIPO服务申请并以单一银行账户支付申请股款的申请人,退款将于,如属第一批退回,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或如属第二批退回,2020年11 月6日( 星期五)以电子退款指示形式发送到其缴交申请股款的付款账户。对于透过白表 eIPO服务申请并以多个银行账户支付申请股款的申请人,退款将于,如属第一批退回, 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或如属第二批退回,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以退款支票形式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往其白表eIPO申请上所示地址,邮误风险概由彼等承担。


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其退款(不计利息)预期将于,如属第一批退回,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或如属第二批退回, 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存入彼等的指定银行账户或其经纪或託管商的指定银行账户内。


透过指定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除外)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向该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查询彼等应获支付的退款金额(如申请人透过向香 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


以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的身份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亦可于,如属第一批退回,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或如属第二批退回,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透过“结算通”电话系统及中央结算系统互 联网系统(根据香港结算不时有效的“投资者户口持有人操作简介”所载程序)查询应获支付的退款金额。紧随将退款存入彼等银行账户后,香港结算亦会向中央结算系 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提供一份活动结单,列出(就以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 而 提出申请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而言)存入彼等各自的指定银行账户的退款金额。


所有中央结算系统活动须遵守不时生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进行。


权威解释:对蚂蚁集团作出暂缓上市决定的依据


11月3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发布了《关于暂缓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的决定》。


“你公司原申请于2020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近日,发生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总经理被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监管约谈,你公司也报告所处的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发生变化等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可能导致你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称。


蚂蚁集团: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股款将不计利息退回_图1-4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科创板IPO办法》)第二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下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第六十条等规定,并征询保荐机构的意见,上交所决定蚂蚁集团暂缓上市。


接近监管层的权威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对于可能对发行上市构成重大影响情形的处理,前述两个文件已有安排。按照这些规定,交易所对蚂蚁集团作出暂缓上市的决定。


首先,《科创板IPO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在证监会作出决定后、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保荐人向交易所的报告义务和交易所及时处理职责;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证监会可以采取的处理措施。


其次,《科创板上市规则》进一步明确交易所在处理上市前重大事项的职责。


一是,股票发行上市交易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按要求更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人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持续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并向交易所提交专项核查意见。


二是,上市委审议后至股票上市交易前,发生重大事项,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所的发行上市审核机构经重新审核后决定是否重新提交上市委审议;重新提交上市委审议的,应当向证监会报告。


三是,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至股票上市交易前,发生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的,发行人应当暂停发行;已经发行的,暂缓上市;交易所发现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的,有权要求发行人暂缓上市。


此外,网上公布的蚂蚁集团上市注册批复中也已明确,在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如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对第一财经表示,上交所作出暂缓决定于法有据。《科创板IPO办法》与《科创板上市规则》早已公布,具有正当性、稳定性、公平性、可预期性。在蚂蚁集团处理好上市之前的重大事项之前,上交所需要履行自律监管职责,为公众投资者站好岗、放好哨、把好关。


“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是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企业上市之后的持续健康发展。”刘俊海认为,当出现重大事项后,如果没有相关解释、相关处理、制定相关预案,且一旦商业模式需要调整,那企业估值可能发生重大变化,股价也可能出现较大波动。这不仅会直接影响投资者利益,对企业的持续发展也会造成冲击。


在他看来,仓促上市不如将重大事项解决好之后稳妥上市,这样对企业发展更加有利。提前将监管风险、市场风险彻底消化,这样反而有助于提升公司透明度、公信力。同时,也会提升投资者信心,形成投资者友好型上市公司。


最后他还表示,上交所用词“暂缓”上市而非“取消”上市,并表示将与公司和保荐人保持沟通,这意味着下一步对重大事项作出处理后,还会有进一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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