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女首富”龚如心(资料图) 据媒体报道,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2002年遗嘱如何诠释,昨日继续在高等法院展开聆讯。华懋慈善基金力陈龚如心的意愿是将巨额遗产直接馈赠基金。 基金向法庭表明,不会更改为了慈善而成立的宗旨,并会履行龚如心的遗愿。而遗产管理人则透露,龚如心前夫王德辉的胞妹王德娴,曾代表王家发律师信要求分得龚如心四分一遗产,遗产管理人认为此乃违反龚如心的遗愿且不可行。 代表基金的英国御用大律师Frank Hinks指,龚如心的2002年遗嘱并非由律师草拟,而是交由胞妹龚因心负责,常人不懂使用技术性的字眼,法庭诠释时不应将字眼给予技术性的意思,遗嘱第一段开宗明义指基金是龚如心与丈夫王德辉共同创立,第二段要求基金“继续自创立以来所进行的各项目”,可推论龚如心的意愿是希望基金如以往一样继续运作,利用所继承得来的遗产行善。 Hinks又认为龚如心作为中国女商人,从未接触过“信托”这个西方概念,绝对不能相信她会将信托引入遗嘱,而且没有必要,龚如心甚至委任2名华懋老臣子担任基金的理事,难以想像他们会违反龚如心做善事的遗愿。 Hinks又引述龚因心的书面证人供词,指当年替龚如心草拟遗嘱时,龚如心确认她希望将所有遗产留给基金作慈善用途,至于遗嘱第二段中“希望交托由联合国秘书长、中国政府总理及香港特区政府首长组成的管理机构监管”,龚因心在供词指龚如心当年已知道要获3人首肯担任监管基金的工作是不大可能,她只认为可以一试才写在遗嘱上。因此,Hinks认为该段遗嘱纯属指引,没有约束力。 另方面,遗产管理人在本案中代表4类潜在遗产受益人的利益,包括龚如心年届百岁的母亲施福英、王德辉的父母、王德辉4名弟妹及5名子侄,以及华懋集团的员工及他们的子女,但不会持任何立场,只是向法庭表达其观察所得。 遗产管理人的代表大律师黄文杰陈词时透露,王德辉胞妹王德娴今年10月31日发出律师信,代表王德辉4名弟妹及5名子侄,申索龚如心四分一遗产,信中指华懋慈善基金作为慈善机构,只能将资产用作慈善,无法根据龚如心遗嘱将部分遗产分配予王家及华懋员工,当基金无法履行其职责时,公平的做法是将遗产分2份,一半拨作慈善用途,另一半属非慈善用途,由于非慈善用途的受益人包括华懋员工,故王德娴在信中认为王德辉4名弟妹及5名子侄可分得龚如心四分一遗产。 基金曾邀请王家派律师参与今次诉讼,但他们基于讼费问题而拒绝,并相信律政司可以公平地表达他们的观点。 遗产管理人向法庭解释,王德娴的说法不能成立,因为即使基金无法履行职责将遗产分配给王家,也不是致命伤,法庭可委任特别信托人处理非慈善用途的遗产,且龚如心生前并没打算将大部分遗产留给王家,其意愿只是给予他们合理供养,让王家弟妹及子侄分得四分一遗产是违反龚如心的意愿,加上华懋员工及他们的子女也是受益人,故在非慈善用途的遗产中直接平分一半给王家的方法不可行。 12 下一页 提示:键盘也能翻页,试试“← →”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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