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将过去十年外企在港挂牌的发展历程概括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0至05年的萌芽期,期间只有个别来自国外的小型指数基金集资活动。第二阶段为06至09年的成长期,期间五家外企合共来港集资43﹒7亿元,主营业务范围也较为多元化。第三阶段为2010年至今的飞跃期,期间外企总共在港集资2970亿元。不仅上市公司来源地不再限于免税天堂,上市形式也从过去公开招股的单一方式向多层次发展,包括第二上市、介绍形式上市以及发行香港预托证券(HDR)上市等。 * 2010年至今为外企在港挂牌之飞跃期 * 报告认为,外企来港上市集资活动急增的原因,与港交所在06至07年间对《上市规则》条文作出厘清有主要关系。06年以前,港交所认可的海外公司注册地只包括百慕达、开曼群岛、香港及内地。若注册地不在认可司法权区的外企希望在港集资上市,需进行迁册或重组合并。港交所在07年检讨了有关公司注册地获取「认可」资格的具体准则,将可申请上市外企的注册地从4个扩展至21个,为外企来港上市提供了方便;而近几年香港市场可接受的外企新股集资的市盈率水平有所提升,以及拥有可帮助国外公司营造其在亚洲市场的品牌形象的优势,对于国外企业,尤其是消费品牌及矿业资源公司前来挂牌上市也有独特的吸引力。 * 外企来港上市飙因当局增外企注册地数目 * 展望未来,香港仍拥有多方面的深化外企上市集资业务的优势,包括对外企的上市门槛,既无如美国般的额外盈利要求,也无如新加坡及英国般对董事或股东结构的特殊要求;香港市场在深入认识内地文化底蕴、了解内地消费者不断变化的品味方面具有欧美主要金融市场难以媲美的独特优势。至于目前在港外企股成交量偏低的问题,将可随着更多同类企业前来上市、形成群集效应,以及HDR操作经验慢慢累积后得到改善。文章预期,未来三年全球IPO(不计中资企业)集资额可达1000至1500亿美元,香港若能保持目前的占有率,外企集资业务每年将可为IPO市场贡献160至270亿美元,这将有助于推动香港作为亚洲集资中心地位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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