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北京银保监局对人保寿险北京市分公司、人保寿险北京市分公司石景山支公司各开出一张罚单,合计被罚款9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人保寿险北京市分公司具有以下三点违法违规事实:一、未按规定报送产品说明会备案资料且不改正;二、新单回访超犹豫期且不改正;三、团险渠道内控制度不健全。
人保寿险北京市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北京银保监局责令人保寿险北京市分公司改正并处罚款4万元;给予当事人宣艳、芮莉警告,并分别处罚款2万元、1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人保寿险北京市分公司石景山支公司因产品说明会欺骗投保人这一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北京银保监局责令人保寿险北京市分公司石景山支公司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给予当事人李丹、李震警告,并分别处罚款1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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