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扬州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了

作者:洞机  文章来源:忙果   更新时间:2021/7/24 14:41:38  

  2021年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该如何调整?下月11日,扬州市切换到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后,市民办理社保业务将有哪些好处?昨天,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发布了扬州市2021年上半年热点问题咨询,这些问题都与你息息相关。

  1问

  2021年企业职工缴费基数如何调整?

  【部门答复】

  根据省文件要求,下限统一调整为3800元,上限统一调整为20586元。扬州市从7月起,调整上下限,下限从原本的3368元上调为3800元,上限暂不做调整,按照19335元征收,从2021年8月起,严格执行省文件。从8月起,扬州市企业职工缴费基数将全面上调,这意味着,从前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的人,工伤保险、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都将会上调。

  2问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补交吗?

  【部门答复】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按月、按季度、按年缴费,跨年后不得补缴上一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3问

  职工医疗保险按什么比例缴费?

  【部门答复】

  从2019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暂按9.5%的比例共同缴费,其中用人单位7.5%,参保人员个人2%,同时用人单位按1%的比例、参保人员个人按6元/每月(包括在职、退休人员)缴纳大病医疗救助金。

  “以一个人月缴费基数为5000元来举例,如果是个人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就是5000*0.02+6=106元。”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王毅介绍。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按10%的比例缴费,其中9%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为大病医疗救助金(退休人员个人按6元/每月)。例如,如果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为4000元,每月个人需要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就是4000*0.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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