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舒高勇: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须解决六大问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8/5/28 9:44:40  

此次四川地震灾害的发生,对于我国研究推动巨灾保险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保险理论研究处副处长舒高勇昨日在上海参加“2008中国保险产业峰会”时表示,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和制度安排,仍有六大关键问题亟待解决。

  舒高勇昨日表示,完善巨灾风险控制首先需要政策的支持。他说,从各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经验来看,基本都离不开当地财政的参与和支持,单靠商业保险公司的运行和商业市场自发的安排是不能够建立起来的,因此政府的参与和支持是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前提。

  第二,采取何种管理、运行方式。目前,国际上巨灾风险运行和管理模式大致有三种:由政府现有部门进行管理;由政府组建专门的保险机构或巨灾联合体的方式运营;委托现有的保险机构进行管理。他建议,从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来看,采用第二或第三种模式较为合适。

  第三,建立单一还是综合性的巨灾风险制度。如果考虑分区来看,可能建立单一的巨灾风险制度较为符合现在的情况。但考虑到扩大覆盖面的问题,建立综合性的一整套巨灾风险制度较为合适。

  第四,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否强制。在强制与自愿两个模式选择下,他认为,从目前我国公民投保意识还不是很强的情况来看,在巨灾保险制度运行初期,采取强制的模式可能有利于制度的推行和完善。

  第五,投保方式和范围。巨灾保险是作为单独险投保还是附加险投保,这是一个技术的问题,也需要业界研究和回答的问题。

  第六,巨灾风险的分摊机制。他介绍说,目前巨灾风险的分摊机制主要有再保险、建立巨灾基金、发行巨灾风险证券等主要方式,目前这三种方式都比较可行,具体采取哪一种方式还是对其进行组合,要结合巨灾保险制度的安排和设计,特别是财政支持的方式和力度来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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