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保监局、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加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保监会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已投保的能繁母猪因发生疫病需要扑杀的,除由财政按国家规定标准给予补助外,与保险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保险公司予以赔付。
通知同时要求,各公司要加强能繁母猪保险的内控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承保、核保、查勘、定损和理赔流程并在主要营业场所公示。在保险期间内,能繁母猪出现疫(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和政府扑杀等情况,应及时进行理赔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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