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保监局明确2008年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铺设审批条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8/3/7 11:07:00  

针对近年来甘肃省新开业省级机构数量日益增多、各公司铺设分支机构速度加快的新情况,甘肃保监局对2008年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提出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的五个方面条件:一是分支机构的设立,原则上必须按照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的层级分级铺设;二是对新进入市场的主体予以扶持。新开业的省级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原则上采取扶持政策,引导其在强化省分公司内部管控的基础上,循序渐进设立分支机构;三是将行政处罚与机构设立挂钩,将2年内该机构是否受到过保险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作为其机构设立审批的重要依据;四是将机构批设与公司执行效率挂钩。结合上年公司执行监管部门监管规定的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数据和有关材料的情况,配合监管部门日常工作的情况,将公司的执行效率作为批设机构的一个参考依据;五是将机构批设与回访情况挂钩。对经营效益不佳、扰乱市场秩序、同业反映不好的机构,将暂缓其下延机构的批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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