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9/1/11 19:06:22  

保监发改〔2008〕1721号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股权转让交易的请示》(生保发〔2008〕11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丰利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12000万股股份转让给深圳市国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后深圳市国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255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8.78%,北京丰利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

  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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