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9/8/2 16: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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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保险法》修订在规则完善和制度设计上,特别注重加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细微之处无不体现法治以人为本的精神。

  新《保险法》中增设了不可抗辩规则,明确了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限。这有利于督促权利行使,稳定保险合同关系,对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尤其是保护长期人身保险合同项下被保险人利益意义重大。同时,新《保险法》还借鉴了英美法中禁止反言制度,减轻了投保人的告知义务负担,限制了保险人的抗辩权利。

  新《保险法》通过进一步规范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明确了保险人就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对投保人进行充分提示和说明的义务,规定了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和排除被保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保险条款无效,保护了处于弱势的被保险人。此外,完善了对保险利益和受益人的受益权限的规定,确定了保险利益和保险事故的法律定义,更好地确保了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也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各类消费者不满意事件的发生。

  针对保险实践中理赔难的宿疾,新《保险法》对保险人理赔程序和时限的明确和规范,不仅使理赔报案及受理更加人性化,也有利于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督促保险人大大加快理赔速度,确保被保险人保险金请求权的实现,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和顾客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