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二次理赔功能受青睐 特定疾病病情加重可再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10/12/30 9:55:43  

  随着新《保险法》的即将实施,市面上重疾险产品

  纷纷更新换代。近期,具有“二次赔付”功能的重疾险产品正在成为市场主流,相比传统产品“患病一次保障终止”的缺憾,二次赔付重疾险在满足消费者需求和产品创新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保险聚焦

  8种特定疾病可获二次赔付

  仔细研究条款会发现,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二次赔付产品都是把若干重疾按照相关性划分为几组,只针对“不同组别”的疾病进行理赔,换言之,病人只有患了两种以上不同组别的重大疾病才有可能获得二次赔付。事实上,重大疾病的高危性大大降低了客户获得第二次理赔的概率。

  针对这一不足,太平洋安泰人寿近日推出了一款“畅享一生重疾保障计划”,率先将八种中度病纳入特定保障范围,对于同类疾病,客户可以享受“中度病赔一次,重度病再赔一次”的保障。这种设计,不但填补了市场空白,突破性地满足了过去被保险市场忽视的中度疾病保障需求,减轻了患者的负担,而且更加符合疾病发展的自然规律和人们的治疗需要。

  据了解,“畅享一生”的重疾保障范围由保险行业协会规定的25种扩充至33种,并创新性地为8种特定疾病提供高达保额20%的二次赔付。这8种疾病包括良性脑肿瘤、不典型心梗、轻微脑中风、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如原位癌)、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等。据医学专家介绍,这些特定疾病均先于重疾发生,罹患概率比较高,治疗上也比一般疾病复杂得多,治疗费用动辄数千至数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被早期重疾险排除在外的介入手术治疗也被这款产品纳入了保障范围。专家指出,随着医学进步,各类介入手术疗法因其风险低、创伤小、愈合快、住院周期短等优势已经在临床医学中广泛应用,相比只理赔“开胸”的重疾险,“畅享一生”与时俱进,为消费者提供的保障更加实在、更加人性化。

  市场各种重疾产品一览

  独立主险型:这类重大疾病保险包括死亡与重大疾病责任两部分,两者相互独立,各自的保额为单一保额,如果被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死亡保险金就会为零,如果被保险人未患重大疾病,则给付死亡保险金。

  按比例给付型:这种类型的重大疾病保险主要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置的,对于常发生费用花费较大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高,例如80%;对于治愈率高或对生命威胁不是十分严重的疾病,费用花费较少的重大疾病给付相对较少一些,例如20%。

  附加给付型:这类产品通常作为寿险的附约,保险责任也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高残两类,其主要特点是有确定的生存期间,生存期间是指自被保险人身患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开始至保险人确定的某一时刻止的一段时间。此种产品的优势在于死亡保障始终存在,且不会因重大疾病保障的给付而减少死亡保障。

  提前给付型:这类产品保险责任包含重大疾病、死亡,或高度残疾,保险总金额为死亡保额,但是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保额两部分,如果被保险人患保单列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作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相关文章:
健康险成险企产品翘楚  昆仑健康保险深耕市场
健康险“第三方管理”悄然进入中国
国际健康险第三方巨头MSH国内抢滩
老牌重疾险“变脸”上市 国寿康宁疾病保障增至20种
老牌重疾险“变脸”上市 国寿康宁疾病保障增至20种

最新文章:
· 开展“救护师认证”,新华保险北京分公司推进“寿康养护”一体化
· 新能源车险“三高”问题何解
· 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开展一线环卫工人慰问活动
· 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宣传活动
· 太平人寿山东分公司“消保大使在身边”系列专访-日照

|网站首页|财经金融|银行|股票|基金|保险|期货|股评|港股|美股|外汇|债券|黄金|理财|信托|房产|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