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监局:探索建立保险高级管理人员立体监管体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8/2/21 10:31:17  

北京保监局在抓监管、防风险、促发展过程中,突出高管人员这个关键,探索从源头上建立规范高管人员行为、促进行业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按照教育、预防、监督和惩处并重的思路,初步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准入、履职、退出全过程的立体监管体系。

  一、加强资格审核,把好高管入口关

  新任高管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执业能力和道德品行是防范风险的关键。北京保监局不断加强和改进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核措施,切实把好入口关。一是建立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对高管人员准入实行量化管理。北京保监局建有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考试题库,对拟任职高管人员进行包括政策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内容在内的资格考试。2007年以来,北京保监局对82名拟任高管人员实施了任职资格考试,并将考试结果作为任职资格审核的重要参考。二是建立任职资格谈话制度,对高管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和风险提示。北京保监局坚持对每名新任高管进行任职资格谈话,考察其执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示风险,强化了高管人员在合规经营、风险防范方面的法律责任。

  二、立足教育培训,强化合规意识

  北京保监局高度重视培训教育在高级管理人员监管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研究制定了《保险公司在京分支机构高管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立足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强化高管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合规经营意识。一是开展政策法规培训。2007年,北京保监局以依法合规为主题,连续举办了6期高管人员监管政策培训班,结合典型案例,对800多名高管人员进行了系统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培训。北京保监局还根据反洗钱法和治理商业贿赂等活动的要求,举办专题讲座,对高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二是开展诚信经营教育。近几年,北京保监局坚持将提高诚信意识作为加强对高管人员教育的重要内容。2001年以来,北京保监局每年均组织全行业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文明行业规范化服务达标活动,并将诚信状况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考核指标。2007年上半年,针对保险行业存在的销售误导等不诚信问题,北京保监局从高管人员抓起,指导全行业开展了全员参与的诚信经营大讨论,不断加强对高管人员诚信意识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强化监督力度,规范履职行为

  履职监管是高管人员监管的重要内容。2007年,北京保监局出台了《北京保险公司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办法》,通过明示标准、详细记录、适度检查、明晰责任、强化监督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对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进行持续性监管。一是确立了高管人员履职标准,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管人员的自身素养和履职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并突出强调了总经理的全面领导责任。二是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分公司总经理按规定时限向监管机构报送年度考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等相关资料,确保监管部门实时掌握高管人员动态,将高管监管防线前移到事中、事前。三是科学使用各种监管手段和措施。在日常监管中,北京保监局通过任职谈话、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信访投诉处理、走访座谈等形式,及时了解高管人员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并通过季度例会、监管谈话、风险反馈、窗口指导等方式及早介入。2007年,北京寿险市场迎来分红保险满期给付高峰,对保险公司管理能力、经营水平提出挑战,北京保监局及时对相关公司高管人员进行风险提示,指导公司制定风险防范预案。由于高管人员认识到位、措施有力,33亿元满期给付金顺利发放给10.2万客户。四是建立了履职档案。履职档案包括高管人员的基本情况、履职记录和诚信守法情况等综合信息,将高管个人履职信息与其任职机构信息的有机结合,保证了信息的完整性。一年来,北京保监局已经初步积累了在京各保险公司高管人员履职全过程的档案资料,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高管人员的专业操守、诚信和廉洁自律等状况。履职行为的监管促使高管人员更加重视个人履职记录、珍爱个人声誉,对于防止因个人品行因素导致的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大惩处力度,保证监管效果

  为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确保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近两年,北京保监局不断加大对问题公司高管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2006年至今,北京保监局先后对35家次的保险公司予以了行政处罚,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25名高管人员作出了警告、罚款直至责令撤换的行政处罚,对存在恶意挖角、信访处理不力等问题的36名高管人员采取了监管谈话、下达监管函等监管措施。通过将管事和管人结合起来,使各项监管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目前,在京保险公司高管人员合规经营意识逐步增强,市场发生了积极变化:一是保险业务快速增长。据统计,2007年,北京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498.1亿元,比上年增长21%。保险公司总资产1526.7亿元,比年初增加285.2亿元,同比增长23%。二是保险公司经营行为不断规范,服务水平和能力得到提高。部分重点领域,如车险、航意险业务数据真实性明显提高,净保费入账等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消费者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三年时间实现北京保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的监管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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