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1极低工资发放新消息 新疆各地极低工资发放标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21/6/20 10:09:00  

  新疆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最新消息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新疆目前执行的是2018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

  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形式。

  一是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四个档次,即1820元、1620元、1540元、1460元

  二是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四个档次,即1441元、1241元、1161元、1081元。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

  三、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8.2元、16.2元、15.4元、14.6元。

  四、在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并按规定对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代扣代缴,劳动者实得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五、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1] [2] 下一页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 开展“救护师认证”,新华保险北京分公司推进“寿康养护”一体化
· 新能源车险“三高”问题何解
· 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开展一线环卫工人慰问活动
· 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宣传活动
· 太平人寿山东分公司“消保大使在身边”系列专访-日照

|网站首页|财经金融|银行|股票|基金|保险|期货|股评|港股|美股|外汇|债券|黄金|理财|信托|房产|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