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春任民安保险合规负责人获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8/7/15 9:32:00  

保监法规〔2008〕848号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红春同志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申请的请示》(民保中报〔2008〕074号)收悉。经审查,李红春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及其适用通知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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