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各地社保基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金在线综合   更新时间:2012/10/18 9:13:53  

  




  2012年7月起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金额调整

  (按最低缴费基数1973元计算)

  统一比例 养老 失业 生育 工伤 医疗(+10) 合计

  单位比例 20% 2% 0.8% 0.8% 9% 32.60%

  个人比例 8% 1% 0.0% 0.0% 2%+10 11%+10

  合计 28% 3% 0.8% 0.8% 11%+10 43.6%

  单位金额 394.6 39.46 15.78 15.78 177.57 631.19

  个人金额 157.84 19.73 0 0 49.46 227.03

  合计 552.44 59.19 15.78 15.78 227.03 858.22

  注:“+10”为大病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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