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布新精算报告编报规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12/14 11:23:43  

为适应人身保险业的新发展和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加强风险评估和风险披露工作,中国保监会于昨天发布了《关于印发精算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启用新的精算报告编报规则,内含价值报告成为其中的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年度精算报告由七部分组成。与旧版精算报告相比,新精算报告进行了细化,增加了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企业年金业务报告和内含价值报告。

  与旧版精算报告相比,新版精算报告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内含价值报告。内含价值报告的具体要求和方法,将遵照2005年保监会发布的《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和保监会关于内含价值报告的其他相关规定。

  所谓内含价值,即在某一时点,所有有效保单未来所能获得的利润(或者亏损)的折现值,是所有保单未来股东自由现金流的折现值。

相关文章:
最高法推进保险司法解释三起草工作
应完善新《保险法》2年不可抗辩条款
新《保险法》仍有现实难题
看新《保险法》 让你的保险更保险
新保险法实施 被保险人利益更“保险”

最新文章:
· 平安产险:车险理赔服务再升级 打造客户“三省”服务新体验
· 平安产险交出“五篇大文章”一季度答卷
· 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7亿人
· 习近平对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作出重要指示
· 开展“救护师认证”,新华保险北京分公司推进“寿康养护”一体化

|网站首页|财经金融|银行|股票|基金|保险|期货|股评|港股|美股|外汇|债券|黄金|理财|信托|房产|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