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6年各地产假婚假规定(各地一览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搜狐理财   更新时间:2016/2/24 8:42:38  

  摘要:各地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截至2016年2月23日,共有13个省份出台修订后的计生条例。

  2月23日上午,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部分要点如下: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

  自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后,各地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截至2016年2月23日,共有13个省份出台修订后的计生条例。

  出台新计生条例的13个省份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其中,有关婚假,除山西30天、福建15天、上海10天外,其余10省均为3天。

  此外,山西、安徽、江西、山东、四川、宁夏6省份,产假为158天;福建产假最短158天最长可休180天;而天津、浙江、湖北、广东、上海5省份,产假为128天,相差近两个月。陪产、护理假方面,广西和宁夏假期最长,为25天;天津、山东则仅有7天。

  目前已出台修订后的计生条例的13个省份,婚假、产假、陪产假具体变化如下表:

  除以上13省份外,河北、江苏等省份的新计生条例尚在修订过程中,并将于3月前后进行审议。

|网站首页|财经金融|银行|股票|基金|保险|期货|股评|港股|美股|外汇|债券|黄金|理财|信托|房产|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