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辨别非法P2P?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这样支招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腾讯理财   更新时间:2016/3/13 13:31:22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P2P内参

  综合来源:中国网、网易财经

  3月12日下午,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记者会上回答互联网金融相关提问时表示,要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治理,加强监管P2P业务,同时还提醒公众,参与社会金融活动要着重做好“三看”。

  1如何辨别非法P2P?尚福林支招

  尚福林指出,像e租宝这样一个公司,打着互联网和P2P的幌子,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涉嫌非法集资,目前有关部门已经立案查处,正在追缴资产,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

  尚福林特别提示,在参与社会金融活动的时候,必须十分审慎,要着重做好“三看”:一是看对象。看他是不是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在筹集资金。

  二是看回报。看是不是承诺超常的高利回报。现在的企业情况、经济发展情况大家都清楚,动则高达百分之十几、甚至百分之二十几的回报,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做到的,这就有涉嫌非法集资之嫌。

  三是看营销。看营销是否公开宣传,以公开宣传的形式募集资金。看清三点以后再做审慎的投资决定。

  2怎样开展互金监管?尚福林表态

  过去的一年,互联网金融发展部冰火两重天:一方面P2P平台数不断上升,另一方面跑路等问题平台不绝于耳。自央行和银监会相继发布互联网金融监管措施以来,行业逐渐进入洗牌期。

  那么,未来,互联网金融将如何监管?尚福林指出,一方面要继续加强P2P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还要继续打击非法集资,最大限度的挽回投资者损失。

  尚福林表示,对P2P业务,银监会也会继续加强监管,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治理。

  此外,银监会将强化监管,加大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提高监管有效性。

  要强化内控,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作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坚持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同时,要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力度,防止外部风险向银行业传染。

  附现场发言实录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我想问银监会尚主席。近两年商业银行经营的外部环境遇到了一些挑战,净利润增速逐年放缓,现在又处在去产能、去杠杆的过程中,整个银行业信用风险管控压力在逐渐增大。请问面对上面的这些挑战,银监会在“十三五”期间有没有相应的对策?尤其是具体到今年,银监会是否会出台一些具体的改革政策,因为现在市场上对于像投贷联动试点的改革讨论比较多?

  [尚福林]:

  谢谢你提问。如你刚才讲的,“十三五”期间银行业确实面临着许多挑战,同时也面临着很多机遇。“十三五”期间,我们将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持续推动银行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就今年的重点工作给大家做一些简单的介绍。

  [尚福林]:

  一是要促进银行业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这是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的要求。要继续推进已经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的落实,比如不断推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创新,要创新科技、企业金融服务模式,推动投贷联动试点,推进民营银行设立常态化,创新金融产品,更加紧密地切合实体经济中涌现出来的多样化、个性化的融资需求。创新银行体制机制,继续深化事业部的改制,探索部分业务板块和条线子公司制的改革。这些改革实际上既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同时又把防火墙设立好,防止风险相互转移。二是要提高银行的资产质量,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的转让试点。我们现在贷款的总量是比较充裕的,但是贷款的周转速度在逐年下降。通过开展不良资产的证券化和不良资产转让,希望可以提升银行贷款的周转速度,这样可以提高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其次,要提升银行市场化、多元化、综合化处置不良资产的能力。刚才提问当中讲到不良资产这几年每年都是有所上升的,应提升化解不良风险的能力。再次,支持压降银行运营成本,提升银行的运营能力,推动“僵尸企业”重组、整合,或者是市场化退出,降低信用杠杆,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尚福林]:

  三是以提升金融普惠程度为核心,进一步加强一些领域的金融服务,比如单列一些信贷计划,精准扶贫。同时,加大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制,支持三农发展和改革,扩大林权和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力争涉农的信贷投放能够持续增加。四是更加注重防范各类风险。银监会将强化监管,加大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提高监管有效性。要强化内控,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作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坚持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要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力度,防止外部风险向银行业传染。当前,非法集资的形势比较严峻,案件处于高发和频发阶段,作案的方式和花样也在不断翻新。比如像e租宝这样一个公司,打着互联网和P2P的幌子,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涉嫌非法集资,目前有关部门已经立案查处,正在追缴资产,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

  [尚福林]:

  大家可能一会儿也会问到P2P,我在这儿先说一下。对P2P业务,银监会也会继续加强监管,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治理。在这儿我要提示大家,在参与社会金融活动的时候,必须十分审慎,要着重做好“三看”:一是看对象。看他是不是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在筹集资金。二是看回报。看是不是承诺超常的高利回报。现在的企业情况、经济发展情况大家都清楚,动则高达百分之十几、甚至百分之二十几的回报,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做到的,这就有涉嫌非法集资之嫌。三是看营销。看营销是否公开宣传,以公开宣传的形式募集资金。看清三点以后再做审慎的投资决定。我先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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