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市场经济的基本目标是什么?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基本原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第一金融网   更新时间:2020/10/24 9:19:00  

  社会市场经济是联邦德国前新自由主义者提出的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国家管制为补充的经济政策,其倡导者认为:

  (1)市场经济可以在价格机制的作用下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2)如果国家在不妨碍企业自主经营的情况下干预和控制经济,就能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比如国家可以在反垄断和反国有化方面做一些积极的工作。

  (3)通过发展社会福利,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市场经济发展失控带来的贫富差距、失业、经济危机和通货膨胀等社会弊病。

  社会市场经济政策的基本本质是处理好经济自由与政府干预的关系,即克服无限制的自由放任与无情的政府管制的矛盾,在绝对自由与极权主义之间找到一条中间道路。

社会市场经济

  这种经济体制不仅意味着背离了过去曼彻斯特自由主义的互相斗争、互相斗争的原则,而且意味着放弃了国家在商业和投资决策中拥有最终决定权的经济控制。保障个人主动性和私有财产的基本法规定,这些基本权利从属于社会责任。在市场经济中,国家主要有调节的任务。它为市场活动设定了框架条件。在这个框架内,数百万家庭和企业自由和独立地决定他们想要生产和消费什么。生产什么商品,生产多少,从中得到多少,主要由市场决定。国家应该尽可能放弃对价格和工资形成的直接干预。

  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又称莱茵模式,主要以西欧的德国、法国和北欧的瑞典为代表,这种市场经济模式的主要特点是自由竞争和政府管制并存,经济杠杆和政府引导并用,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同等重要。因此,这种模式也可以称为“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

  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基本原则:

  自由竞争,国家不干涉个人事务,社会每一个成员都有自由处理自己事务的权利,国家维护自由竞争的良好秩序。

  国家在经济生活中采用的一般原则的目的是:促进自由竞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市场力量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调节作用。

|网站首页|财经金融|银行|股票|基金|保险|期货|股评|港股|美股|外汇|债券|黄金|理财|信托|房产|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