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提速 促进区域职住协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21/6/25 12:23:06  

最新消息,7 月 1 日起,全国多地都将迎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对于缴存基数上调的职工而言,意味着实际收入将获得提升。



但职工缴存的公积金进入到专属账户后,如何能够更便捷地享受其福利,是一个更为重要的关注点。一般而言,个人使用公积金主要通过购房贷款和提取两种方式,但公积金的缴纳和使用有较强的地域属性,这使得一些群体并未能真正享受到公积金福利。


2020 年 5 月 18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近日,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北京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要推动京津冀住房公积金一体化,促进区域职住协同。


不止是京津冀,去年以来,包括长三角、成渝、胶东经济圈、大南昌都市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在内的区域都在积极推进公积金的异地转移接续、互认互贷工作。今年不久前,上海再度提出,在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两地试点买房可提取上海公积金用于偿还异地住房贷款。


推动公积金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一体化,顺应城市群、都市圈化发展时代的跨城购房趋势,切实减轻购房者的负担,或将是公积金改革的一个重点改革方向。而公积金一体化,能够一定程度减轻人口流动的后顾之忧,助力于区域人口、产业的融合,对于促进区域协同化发展亦有着重要意义。


上海试点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房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始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业务。


试点业务明确,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于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两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并在当地获得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申请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贷款。


记者从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具体办理过程中,分为 " 首次办理 " 和 " 续提 " 两种类型,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办理时限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而在此前的异地购房情况下,有的城市规定,职工针对同一套住房仅能申请一次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业务,不能提取多次,即在提取之后,公积金账户余额可能继续处于 " 沉睡 " 状态。


关于此次的试点,上海方面指出,这一举措是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服务长三角区域内人才流动、产业发展,减轻职工还款压力,支持职工真实住房需求。


2020 年,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住建部门就共同签署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省一市将率先从 9 个方面开展合作,包括长三角跨地区购房信息协查、异地贷款证明信息互认等。


譬如,职工在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嘉兴购房,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在嘉兴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从重点城市的数据来看,据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四大一线城市中,上海在 2020 年仅发放了 204 笔异地贷款,在全年总共发放的 15.08 万笔公积金贷款中,占比几乎低至可忽略不计;北京、广州和深圳发放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数量较多,但也仅分别为 525 笔、653 笔和 452 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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