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知识百事问:开放式基金封闭期介绍(8)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8/28 10:03:11  



  《基金知识百事问》连载⑧  

  购买过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一般都听说过开放式基金有一个封闭期,那么封闭期到底是怎么回事?它又有什么作用呢?  

  从开放式基金募集资金到进行投资的过程来看,经历了三个期间:募集期、封闭期和正常申购赎回期,在这三个期间内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的情况各不相同。  

  首先是募集期,在此期间内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公司的直销机构或者银行等代销机构向投资者销售基金,募集资金,投资者在这个阶段只能买入,而不能卖出基金份额,买入的价格是份额净值(1元),买入基金份额的费用称为认购费。  

  募集期结束,就进入封闭期了,这时,基金合同已经生效,但在封闭期中,基金不接受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的请求,这段时间内投资者既不能买入也不能卖出基金份额。  

  封闭期结束,基金可以同时接受申购与赎回,这就进入了正常申购赎回期,投资者可以根据开放式基金每天的份额净值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中国证券业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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