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摄影师自曝影楼潜规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文汇网   更新时间:2011/3/15 21:49:29  

  涉嫌侵犯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据了解,2009年12月1日,我国首部婚庆行业的国标《婚姻庆典服务》正式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婚纱照的所有原始资料(包括底片、数码资料等)需交付给消费者。但是,就近两年的实际操作来看,在婚纱影楼圈内,国标俨然形同虚设,「底片收费」、「未明码标价」等问题并未得到相关部门的妥善处理。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影楼的潜规则行为其实已经侵犯消费者的多项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具体而言,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因此在最初的产品费用介绍过程中,只要影楼故意隐瞒二次消费的存在,其实就是消费者的知情权被侵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还规定,消费者有权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权利。然而影楼诱导式的服务流程,在消费者已投入一定时间和精力时,突然捆绑式地强加一些额外收费项目,让消费者没有时间选择,也不好意思选择,最终只有被迫接受。这也了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廖卫律师指出,依据《湖南省制止牟取暴利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影楼以优惠价、折扣价等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限期将违法所得予以清退,不能清退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湘和律师事务所辜星律师告诉记者,影楼加收底片费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但因每次的金额较少,维权的成本较大,很多消费者都觉得不划算。消费者可向影楼索取消费发票,并特别注明底片费,或者保存好其他的相关票据如小票、收据等的前提下,对影楼加收底片费的行为可以要求消费者协会来维权,要求工商局做出处罚,或者直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于服装升级收费,如果在告知消费者的前提下,应该是可以由消费者来自主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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