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策 买房需要动用多少代人的公积金

作者:雷泓霈  文章来源:中金在线/理财编辑部   更新时间:2012/11/1 10:00:57  

  近日,江苏镇江市推出新公积金政策,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新就业人员买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父母也可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使用其公积金帮子女买房还贷。镇江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说,所谓“新就业人员”,是指从学校毕业后参加工作未满5年的人员,婚否不限。

  目前在大多数地方,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缴存人买房,只要不买房,公积金便只能躺在账户里睡大觉。资料显示,我国住房公积金有数千亿元处于“休眠”状态。镇江的新政对新就业人员无疑是一大利好:他们可以将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取出用于买房。

  着眼现实,很多年轻人买房都需要父母资助,这似乎是一种“啃老”,但父母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却在“睡大觉”,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镇江的新政值得肯定。实际上,近期公积金政策出现松动的地方不止镇江市。前不久,武汉规定,在武汉缴存公积金的人员,异地买房时可用本地公积金账户还贷;南京人到外地买房,可提取公积金支援首付款。

  政策松动究竟是出于何种原因和目的,仅是基于政策合理性和缴存人权利的角度考虑吗?未必。政策的调整不仅要看是否合理,还要看是否合乎时宜。无论是子女买房“借用”父母的公积金,还是公积金“异地互贷”,政策本身是合理的,但却不合时宜。为什么偏偏选择在楼市低迷时出台新政?如果是出于刺激楼市的目的而放松公积金政策,恐怕是让人担忧的。

  (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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