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富豪身家背景大揭秘(组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美国中文网   更新时间:2012/11/27 1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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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裙带”李薇——史上最牛情妇

  女富豪李薇在北京、青岛、深圳、香港及海外成立了近20家公司,涉足烟草、地产、广告、石油、证券等多个行业,关联资产近百亿元。被李薇拖下水的官员名单列出来,令人咋舌。他们有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中国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

  李薇,汉族,她至少拥有两个合法的身份证件,一是“440301”开头的身份证,籍地深圳罗湖区,出生日期是1963年9月24日;一是“P284”开头的香港居住证。据其亲属介绍,李薇本为越南居民,因避战乱,七岁左右随父迁入云南省红河州。她在拥有合法身份后,很快与一名处于离异状态的时任红河州烟草局主要领导结婚,烟草是云南的重要经济支柱,通过这位领导的关系,她很快认识了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李嘉廷于2001年被查,两年后因受贿1810余万元终审判处死缓,其子李勃与情妇徐福英亦双双获刑。有关权威人士称,李薇曾与徐福英一起出现在专案组面前,幸运的是她涉案不深,侥幸脱险。

  通过与李嘉廷的接触,李薇掌握了诸多官场潜规则,这为她日后搞定其他贪官奠定了基础。此后她相继结识了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中国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看看这些人的下场吧。

  杜世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同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志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松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不过李薇本人却全身而退,在2011年的情人节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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