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云盘关闭个人云盘服务 律师:运营商有义务保证用户隐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16/10/25 16:53:15  

该摄影记者360云盘截图

  音频:李教授关于信息泄密的回答

  服务了这么多用户的360网盘说关闭就关闭,给出这样一个公告,并且告知用户在一定的期限内转移备份数据,会员用户可以在一定时间内退款,这单方面的公告有没有侵犯消费者权益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广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玉芳,刘玉芳律师解释,该公告主要告知用户三件事:一是360云盘服务要转型了,或者说360不再提供360个人云盘服务。二是告知用户云盘上的数据处理方案。三是付费用户的退费方案。该公告从法律上讲应该是一个单放解除合同的通知。虽然是360公司单方面制定、公布的,但主要并不是在逃避其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不过看看新闻Knews记者注意到,在注册360网盘时会出现一个《360用户服务协议》,只有用户点击阅读才可以注册使用,依据《360用户服务协议》第三条: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360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但是360公司是否拥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呢?

  刘玉芳律师认为,虽然这是一条“免除格式条款提供方主要义务的格式条款”,但该条款中免除通知义务和承担责任的部分应属于无效条款,不过本条款其他部分仍是有效的,即360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从合同解除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360公司可以停止服务,也就是解除合同的,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360公司应尽到合理的通知义务,并确保其通知确实通知到或确实可以通知到用户,且该通知预留给用户的下载时间是充足、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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