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回应香港旺角暴乱事件:支持港政府和警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综合   更新时间:2016/2/12 14:08:20  

  资料图 骚乱现场

  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报道,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香港发生暴乱事件答记者问:

  问:2月9日,香港旺角地区发生了暴乱事件,国际媒体对事件起因说法很多,请问外交部对此有何评论?

  答:2月9日凌晨,香港旺角地区发生了由个别本土激进分离组织为主策动的暴乱事件。部分暴徒架设路障、焚烧杂物、毁坏警车并向警员扔掷砖头、围殴受伤倒地的警员,致使89名执法警员和数名记者受伤。香港警方专业、克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平息了事件。香港社会普遍对暴行进行强烈谴责,对警方表示全力支持。

  香港是法治社会,中国中央政府相信并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和警方依法维护社会治安,保护香港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香港社会大局的稳定。

  37名香港暴乱被告出庭受审 团体举行签名行动向暴力说不

  据新华网报道,在旺角暴乱事件中,被香港警方控以暴动罪的38名被告中的37人11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受审,其中一人被改控非法集结罪,法官将案件押后至4月7日再审。

  被控暴动罪的38人,除了一名15岁少年转交少年法庭审理,其余37人包括34男3女,11日早上分批由警车押送到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年龄介乎17岁至70岁。

  律政司下午修改其中一名被告谭晓彤的控罪,由暴动罪改为非法集结罪,她获准以2000港元保释。其余36名被告包括34男2女各被控一项暴动罪,获准以2000至20000港元保释。控方向法庭申请“禁足令”,禁止被告进入旺角一带,全部案件押后至4月7日再提堂。

  根据香港《公安条例》,任何人参与暴动,即触犯暴动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0年;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监禁5年。

  此前香港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曾表示,由于有车辆运载物品给暴徒使用,警方不排除此次事件是一宗有组织、有计划的暴力事件,如果调查有足够证据,会考虑检控有关人等参与暴乱的罪名。

  针对旺角暴乱恶行,香港各界在农历新年假期之后的首个工作日继续发声予以谴责。

  香港最大的政团民建联表示,2月9日凌晨发生的旺角暴乱事件,造成近百名警务人员和传媒工作者受伤,大量公物遭破坏,广大市民对此感到无比愤慨。

  民建联由11日起,发起“严惩暴徒 守护香港 向暴力说不”签名运动,在全港18区摆设签名站。民建联希望借着签名运动,集合所有真正爱护香港的市民的力量,向社会传达清楚讯息:我们向暴力说不,向所有暴徒发出最严厉谴责,要求当局必须尽快将所有目无法纪、破坏社会安宁的暴徒绳之于法,并严惩以儆效尤。

  此外,大约50名油尖旺区议员、街坊会及工商联会代表,到旺角警署门口支持警方,并送上花篮及水果,警署派代表接收。团体谴责年初一晚上的暴力行为,促请警方严正执法,尽快将涉事者绳之于法。广东社团总会到湾仔警察总部,感谢警员维护治安及慰问受伤警员。

  全国港澳研究会37名港区会员11日就旺角事件发表署名声明,对旺角暴乱恶行表示极度愤怒,及予以强烈谴责,希望特区有关当局能尽快将暴徒缉捕,并严惩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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