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金融创新和金融开放不能危及国家金融安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8/12/16 10:26:19  

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潘晓亮)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日前在出席由《银行家》杂志社主办的“中国银行家论坛”时指出,金融创新和金融开放不能过度,要以不危及国家金融安全为底线。

  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三十年的历史,银行业的改革开放也迈过了三十岁的门槛。面对日益激烈的国内国际竞争形势,国内的各大金融机构近些年来纷纷加快了创新和开放的步伐,力图扩大影响力,提高竞争力。

  对此,王兆星在接受本网记者专访时指出,金融开放要遵循三个原则:第一,要适时、适度。开放要和我国的改革进程、改革要求相适应,要为改革发展服务,若超越现在的改革进程和发展阶段来进行开放,会导致对安全的威胁;第二,开放要以我为主。所谓以我为主,就是开放必须为改革服务,为银行发展服务,为提升我国银行自身竞争力服务。而脱离这样原则的对外开放,不但会失去开放的意义,还会对金融安全带来威胁;第三,金融开放要守住底线。金融开放要以不危及我国的金融安全作为底线,要以我们对银行业的控制力为底线。无论是在资本上还是在管理决策权上都要保证有效的控制,这样才能确保金融安全。

  关于金融创新,王兆星表示,金融产品创新的发展、金融产品创新的复杂程度要和我国的国情相适应,要以保证我国金融市场的安全运行为底线。此外,金融创新的深度、广度也要和监管能力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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