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掉“雁过拔毛”者的“毛”

作者:许谨谦  文章来源:第一金融网   更新时间:2017/7/13 10:55:23  

  拔掉“雁过拔毛”者的“毛”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湖南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7月12日 人民网)

  近几年来,我国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三农”、社会保障等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公共财政支出优先考虑民生,使人民群众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弱势群体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救助。但是与此同时,全国各地涉及国家惠民资金领域的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出现了许多“雁过拔毛”式腐败。这些“雁过拔毛”式腐败,主要表现为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涉农、民生、扶贫等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雁过拔毛”式腐败与那些大贪官动辄受贿几百上千万尽管在数额上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其危害性也同样不可小觑。这是因为“雁过拔毛”式腐败其贪污勒索的对象是再普通不过的老百姓,他们之中绝大多数人并不富裕,家里没有多少钱,养老社保金、低保五保金、粮食直补金……这些虽然数额不多,但是对他们而言却如雪中送炭,对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具体困难不可或缺。“雁过拔毛”式腐败,无异于釜底抽薪,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大打折扣,干群关系受到严重破坏,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如果任由这类腐败问题发展下去,就会像一面无形的墙把党和人民群众隔开,势必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割裂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的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要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雁过拔毛”式腐败,让党员干部真心实意地做人民的“公仆”,笔者认为应该从公开、监管、问责三个方面入手:首先,畅通信息公开渠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各级各部门要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惠民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广泛宣传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政策,国家惠民政策是什么、惠民专项资金有多少、惠民钱如何用,理应向老百姓讲清楚、说明白,做到信息对称,让群众明白他们相应的权利,从而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对惠民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要做到“政策公开、数额公开、对象公开、结果公开”的“四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惠民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和公正。

  其次,完善各种监管机制。要制定和出台惠民资金公开备案核查等有关制度,凡是涉及资金使用,都应过程公开、标准公开、环节公开,同时对资金使用公开、备案、资金运行、核查抽查、责任追究等有关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营造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工作氛围。特别是要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网民网络实时监督、群众舆论监督和业务主管部门系统内监督的联动效应,坚决遏制各级各部门和基层干部在惠民资金管理中暗箱操作、截留、挪用、克扣等违纪违规行为,严防惠民资金缩水变性。

  最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要按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建立违反惠民政策规定的责任追究机制,在惠民资金发放通道架起一道纪律“高压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加大对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基层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擅自动用惠民专项资金,对惠民各项资金管理使用中挪用、隐瞒、截留的,决不放过,坚决查处,严格问责,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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