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补贴”不是干部的“肥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第一金融网   更新时间:2017/9/15 16:38:06  

农民的“补贴”不是干部的“肥水” 

近日,吉林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7913

农机购置补贴是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农民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和更新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给予的补贴;为促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是为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采取的重大措施,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意义重大。

农机购置补贴是不择不扣的强农惠农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又一“民心工程”。但这样好的政策落实到具体却变了模样。

政策把控不严,干部失职渎职。农机购置补贴是有严格的政策要求、合法程序和规范操作的。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某些干部缺失责任感、履职不到位,把关不严、“简化”流程,不认真核实申报农机补贴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导致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监督管理缺失,干部违纪违法。某些干部“肥水不流外人田”,“近水楼台先得月”,利益熏心、目无法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伙同不法商人勾结,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违反国家政策,合谋骗取农机补贴资金,构成违法犯罪,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正是由于政策执行不力、缺乏监督管理、资金发放混乱等诸多问题,既大大降低了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效,又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殷切期望。

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利益,保障各项强农惠民政策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维护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必须进一步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加强学习教育、强化监督执纪、严格审计审查。要更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更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落实主体责任,赏一以劝百,罚一以惩众

没有落实,再好的政策都只是一纸空文。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绝不能手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策不走样、群众不失望。(作者:时辰盗)

|网站首页|财经金融|银行|股票|基金|保险|期货|股评|港股|美股|外汇|债券|黄金|理财|信托|房产|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