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追逃更要防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第一金融网   更新时间:2017/10/13 20:35:44  

既要追逃更要防逃

2017年9月25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经江苏省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百名红通人员”第91号徐雪伟回国投案。这是继任标后江苏省在2个月内成功追回的又一名“百名红通人员”。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46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从规范党规党纪、从严治党入手,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着力从制度上不断完善与落实反腐举措,“拍蝇打虎”成绩斐然,并且成功开辟了海外这个反腐败第二战场,各界群众对此无不拍手称快。

腐败这种卑劣的犯罪行为,实际上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为法律所不能容忍的。随着国家实力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中国已成为在世界上有影响力的大国,以中国现有的国际地位,腐败分子无论逃向何方,也逃脱不了法律编织的天罗地网。2014年,我国成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建立了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通过双边或多边加大了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的力度,极大地压缩外逃官员的生存空间。因此,外逃贪官被缉拿回国,是他们注定的最终归宿。随着反腐进程的进一步深入,全力调动一切资源,以国家之力开展全球合作,必将腐败分子一网打尽。这是反腐国际合作的成功,更是国家反腐能力的提升。

不断归案的外逃官员不仅一次次刷新中国海外追逃的成绩单,也再次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亡羊补牢,犹未迟也。”遏制贪官外逃,不仅要追逃,更要未雨绸缪,强化预警,开展防逃工作。这就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首先要充分估计,对可能外逃的犯罪嫌疑人制定严密的反逃预案,提前实施监控;其次要与公安、安全、交通、海关等部门紧密沟通,对可能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已经下落不明的重大嫌疑人,依法果断采取相应的限制出境、边控等防控措施,有效监控嫌疑人,防止其外逃,形成控制外逃的整体合力。

抓人不易,追赃更难,外逃贪官在国外挥霍赃款,造成的损失往往无法弥补。随着打击贪官外逃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必须将打击的关口前移,通过加强金融与司法等部门的合作,强化资金监管,斩断贪官外逃的资金链,防止贪官“蚂蚁搬家”。只有各部门综合治理,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才可能击碎贪官的外逃梦,最终遏制贪官的外逃势头。

作者:许海兵(笔名:许谨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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