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施策,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第一金融网   更新时间:2020/12/29 12:18:35  

精准施策,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市人社局   蔡强

近日,四川省委印发了修订后的《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5个《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干部“带病提拔”又称干部“带病上岗”,不是指干部在身患疾病的情况下得到提拔,而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但未被组织发现或查实的情况下得到提拔,属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在我国,虽然被“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只是极少数,但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却不容忽视,一是有损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不利于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二是容易产生“蝴蝶效应”,滋生贪污腐败等歪风邪气;三是严重损害我党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四是影响各级党委政府的公信力。

各级党委应切实担负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第一责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新方法,精准施策,堵源截流,坚决不给“带病”的干部任何可乘之机,大力选拔任用品行端正、素质全面、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实绩突出、遵纪守法的干部。

丰富推荐方式,切实选出“无病之人”。在推荐拟提拔领导干部候选人时,组织部门除了采用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实施定向推荐或非定向推荐外,还可通过设置投票推荐箱、投票推荐网站实施不露面、非定向推荐,坚决消除人为因素的干扰,切实把德才兼备、循规蹈矩的干部推荐出来。

    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发现“疑似病人”。拟提拔领导干部候选人产生后,组织部门除了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外,还可设置举报信箱、举报网站,切实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听取不同的声音。收到举报后,组织部门应及时将举报内容登记造册、梳理汇总、分类建账,并结合举报内容初步筛选出涉嫌违法违纪的候选人。

认真调查核实,坚决清除“确诊病人”。针对被举报的涉嫌违法违纪的候选人,组织部门应及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展开调查。凡是经调查属实的,不仅不能被列为拟提拔领导干部候选人,反而还应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惩处,反之,则按计划进入后续任用程序。

强化过程监督,全面拦截“带病之人”。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整个进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应指派精兵强将、采取有力措施,对酝酿、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举报受理、任职等环节实施全方位、零死角、多层次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任人唯亲、跑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全力堵塞工作漏洞,严防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带病之人”乘虚得到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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