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人民的幸福起点

作者:卓燕  文章来源:平武县行政审批局   更新时间:2021/12/27 11:42:27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时代的呼唤、发展的必然、人民的期盼。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振兴乡村、怎样振兴乡村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进一步增强推进乡村振兴的责任感紧迫感。

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底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农民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对最为基层的农村而言,如果没有一个兴旺的产业去支持其发展,就不可能有明显的进步与提升,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本地特点的产业,才能够体现独特性,才能够可延续。首先,生态宜居是关键,倘若只要金山银山不顾及绿水青山,这只能是走不可延续发展的老路,有悖于我们当前所提倡的绿色发展的理念。其次乡村文明是保障,没有一个好的投资或发展的外部环境,那么就没有一个稳定的基础,发展的条件是稳定,大环境的稳定就是最强有力的保障。实现乡村文明一方面是要依托政府的引导,积极的宣扬,从思想观念上转变本来落后的、不文明的行动,另外一方面就是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治理途径,从客观上监督管理不文明等行动。

乡村振兴战略的出台,让我们对未来的信心更足了,我相信只要我们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家园的宏伟目标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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