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建设谱写新时代依法治国新篇章

作者:李星宇  文章来源:涪西镇   更新时间:2022/12/23 15:11:30  

古人云:“治国者必先受制于法”,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40年来,现行宪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法治保障。

以“修法”为先,筑法治之基,顺应时代要求,确保在依法治国的成效上不能有“落差”。“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我们要明白治理国家若没有法度就会混乱,固守法度若不知变革就会衰落,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自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后,全国人大顺应时代要求,先后5次对这部宪法作出了十分重要的修正,这些修改,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高党的依法治国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面对国际局势急剧变化,我们保持战略定力,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以“修法”为先,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筑牢法治之基,推动宪法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确保在依法治国的成效上不能有“落差”,如此才能永葆宪法在新时代的生机活力。

以“执法”为要,行法治之力,直击问题关键,确保在依法治国的行动上不能有“温差”。“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法治中国建设蹄疾步稳,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依旧存在,一些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甚至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严重损害法治权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要以“执法”为要,行法治之力,直击问题关键,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确保在依法治国的行动上不能有“温差”,保证法律为人民所信。

以“人民”为主,积法治之势,彰显人民意愿,确保在依法治国的方向上不能有“偏差”。“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而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最根本的目的是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我们要坚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累法治之势,彰显人民意愿,做到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充分尊重和体现人的价值,确保在依法治国的方向上不能有“偏差”,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法律规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营造出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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