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但由于主、客观因素,存在增长速率不高、结构不优、质量欠佳、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等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是多方主体沟通延滞。各主体之间、主体与政府之间、主体与市场之间缺少信息沟通交流渠道和平台,各类主体对市场分析研判能力差,政策宣传存在盲区,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成立、转型、发展造成一定程度影响。二是土地要素保障不力。一般来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范围除基础种植业外,集中在养殖业、加工业,对建设用地需求较大,但目前各地建设用地指标紧缺,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另外部分地区缺少土壤培肥支持措施,土地肥力不能满足优质农作物种植需要,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效果不佳,所获效益有限。三是龙头带动作用不强。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生产前端种养为主,大多缺乏加工贸易型龙头企业,导致上下游产业链不能有效链接、龙头带动作用不明显,抗风险能力差、发展后劲不足,集约化种养规模不断扩大但效益较低。
二、工作建议
一是建立纽带,实现抱团发展。组建畜禽、粮油、蔬菜、水产、水果、农机、中药材等行业协会,发挥协会行业自律、技术服务、信息共享、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等作用,实现农业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抱团发展。二是联动发力,保障用地需求。由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对各个企业农业设施用地需求进行摸排,采取相关措施,协调解决经营主体农业产业用地难题。持续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整区域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精准科学施肥提升耕地土壤质量。三是招大引强,完善产业链条。建议围绕产业基地建设、产业龙头建设等合理分配和打捆使用财政资金,建立龙头企业梯次发展培育机制,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行全产业链经营。培育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从加工、研发、物流等方面延展产业链,提高经营主体抗市场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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