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延长房企存量融资展期 以保项目交付

作者:万发  文章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23/7/11 9:01:18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2023年1至5月同比下降6.6%。

也有房地产开发商认为,政策延期代表了一种政策支持的态度,对房企来说,一些具体项目的贷款可以继续申请展期且不影响征信,银行方面也可以放心去操作,之前半年期到期了银行就无所适从。

此次政策延期主要涉及两项内容。一是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一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继去年11月出台金融支持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政策后,中国金融管理部门宣布延长政策适用期限,以缓解房地产企业偿债压力,保障房地产项目交付。

另据中指研究院监测,今年上半年,房地产企业非银融资总额约4041.7亿元(人民币,约751亿新元),同比下降16.2%。其中,信用债同比下降7.0%,海外债下降34.6%,信托下降69.6%,ABS下降4.5%。房企融资环境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善,需要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据澎湃新闻报道,有房地产开发商认为,延期对于已爆雷正在展期的民企开发商来说有一定的好处,让原本今年6月到期的债务可以继续不计入不良贷款。

但这名开发商也说,目前的重点在于银行是否愿意给开发商展期的机会。如果银行不同意的话,展期政策对于民企开发商来说就没有意义。

《通知》还提到,除上述两条政策外,其他不涉及适用期限的政策长期有效。各金融机构应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推动行业风险市场化出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对于商业银行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星期一(7月10日)发布通知,对于《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中有适用期限的政策,将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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