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认定:陈致中5度电话召妓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美国中文网   更新时间:2010/11/18 11:14:54  

 陈致中告《壹周刊》案,法院根据该周刊提供「妮可」的照片,2支门号通联记录、2支手机交互使用、2门号基地台位置高度重叠,以及电话录音等证据,认定陈致中在今年2月至7月间5度召妓,对象除「妮可」外,还包括幼教老师、服饰店员,价码则是4千或5千元新台币。

 据判决指出,陈致中使用「0958」的手机号码,手机序号后4码是「4260」;周刊报道召妓男使用、以女子洪雅惠(陈致中友人)名义申请的「0953」手机号码,手机序号4码为「8410」。

 报道说,2010年2月到7月间,陈致中的「0958」号码曾4次使用召妓男子的手机通话;召妓男子的门号有24次用陈致中的手机通话,还3次联络召妓。由于两手机交互使用SIM(客户识别卡)的情形频繁,法官认为两个号码及两支手机均为陈致中在使用。

 法官根据周刊提供召妓男和应召业者的电话通联,认定陈致中2月25日、3月11日、4月21日、4月26日及7月2日打电话召妓。

 扁子竞选总部接骂三字经电话

 此外,受召妓案败诉影响,陈致中竞选总部从16日到17日下午电话不断,发言人陈嘉爵说,支持和骂三字经的电话都有,陈致中、黄睿靓夫妇这几天将不再向媒体发言,希望媒体不用再来总部「堵」人。

 陈致中竞选总部17日仍有媒体守候在门口,上午陈致中和黄睿靓到总部后都没出门,一直到中午时分,黄睿靓独自步出总部,随即由总部人员护送搭车离去,不发一语,陈致中则在总部楼上,与幕僚商讨剩下9天的选战策略。

 陈水扁办公室秘书江志铭转述,陈水扁认为,选举快到了,普通民事案件挑选前作败诉判决,就是要打压选情,希望陈致中不要被击倒,继续在基层努力拜访,以赢得选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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