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公开道歉 梁宅再揭僭建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评网   更新时间:2012/6/23 15:39:19  

  候任特首梁振英山顶大宅僭建玻璃棚被揭发及火速清拆后,梁振英昨天就事件向公众致歉,并表明家中若有其他怀疑僭建物,即使只属灰色地带,亦会尽快处理。

  不过,明报发现梁振英大宅内有另一个花棚,形状与已清拆的玻璃棚相近,显然是僭建物,但至昨晚仍未清拆。有工程师表示,这个花棚就算没有密封顶部,但因面积超逾100方呎,且顶部和支架结构紧密,也会被视为僭建物。

  该报昨晚就发现另一僭建花棚一事,以电邮向候任特首办查询,候任特首办晚上10时半回覆﹕“梁先生会尽快请专业人士到住所,仔细检查有没有其他地方僭建,或者有被认为僭建的可能。梁先生会从严处理,即使有些地方是属于‘灰色地带’,都会尽快处理或拆除。”

  昨晚回应:尽快仔细检查

  梁振英位于山顶贝璐道4号裕熙园的住宅共有两个洋房,分别名为A屋及B屋,A屋占地110方呎的三边密封玻璃棚已于前日拆去;不过,B屋有另一个只是顶部密封的花棚,面积比A屋玻璃棚略小,棚顶则种满植物。根据去年5月摄得的图片,B屋花棚顶上有玻璃覆盖,形成一个有盖建筑物。根据该宅的核准图则,并没有显示有任何花棚获批兴建,该花棚有僭建之嫌。

  学者:B屋花棚是僭建物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建造工程系主任陈子明看过本报提供的B屋花棚图片后表示,B屋花棚即使两旁甚至顶部没有玻璃,但都会被视为一个“构筑物”,须向屋宇署入则申请;倘没有入则申请而兴建,便是僭建物。陈子明说,根据明报提供的图片,认定B屋花棚已是僭建物。因为,屋宇署一般认为,只要是大型金属檐篷都是僭建物,更何况这是有多支支架的花棚。

  一名测量师表示,就算该棚架顶部没有玻璃,只要棚架顶设有多条紧密的支架,一样可被视僭建物,因为这棚架可被界定为一种“构筑物”。

  梁振英昨午在政府总部说,就住所僭建玻璃棚向公众致歉,强调只是“无心之失”,兴建玻璃棚时不知道要申请,从没想过玻璃棚不合法。他又解释,前日下午火速拆除玻璃棚,是希望尽快符合建筑条例,并非隐瞒证据或毁尸灭迹。他说,会尽快聘请专业人士检查他的住所有否其他僭建物,有需要的话会清拆,即使是属于灰色地带,亦会尽快处理。

  梁否认毁尸灭迹﹕尽快符建筑例

  发展局长林郑月娥说,屋宇署收到传媒查询后,昨早11时入屋视察,证实玻璃棚已拆除,但署方翻查核准图则,并根据传媒相片,证实玻璃棚并无获屋宇署批准兴建,初步确认是僭建物。她表示,今次僭建物已被清拆,一般情况下,屋宇署不会检控业主,但仍会根据视察结果和其他资料,决定下一步行动。

  梁振英僭建事件引来各党猛轰,泛民指梁振英当日以僭建议题攻击对手唐英年,但原来他却同样犯法,实有欺骗选民之嫌。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李永达认为,梁振英是候任特首,住所被揭发有僭建物,涉及公众利益,“究竟梁振英有否隐瞒事实?屋宇署必须尽快查明真相”。他说,政府不能碍于梁是候任特首便放慢手脚,否则难免令人质疑政府“厚梁薄唐”。

  吴霭仪促林郑尽早调查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吴霭仪认为,虽然僭建物已清拆,但希望林郑月娥与处理唐英年僭建地牢时的态度一样,尽快调查事件。

  民主党主席何俊仁对梁振英物业至今仍有僭建物表示感到震惊,“他在选举时见尽唐英年因僭建受尽屈辱,他无反省,还以此攻击人,是相当恐怖及无是非观念。以此心态,怎有足够诚信当特首?”

  对于梁振英解释僭建是“无心之失”,自由党主席刘健仪表明对此“难以信服”,认为梁作为问责官员之首,应该反省及检讨,又相信市民对他的信任度已大打折扣。

  刘江华:须解释否则影响施政

  民建联刘江华亦称公众期望专业人士及高官熟悉法例,政治敏感度亦应较高,若梁不清楚解释,将对他日后施政构成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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