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晓阳:与中央对抗之人不能当特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3/3/29 6:37:29  

  乔晓阳在香港立法会部分议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3年3月24日

  (一)刚才谭耀宗先生建议讲政制发展问题、普选问题,昨天下午一到深圳看电视,林健锋议员正在说要乔晓阳明确解释普选问题,搞得我一晚上没睡好觉,思考怎么跟大家座谈。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算起,我从事香港工作已经有20多年,对香港怀有深厚的感情,与包括在座各位在内的香港各界人士建立了诚挚的友谊,大家对当前香港局势的忧虑,我感同身受。在过去10年里,我就政制发展问题与香港各界人士有不少交流,现在这个问题又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既然你们要我回应这个问题,我就结合“两会”期间和一些香港代表、委员交谈给我们的启示,结合香港当前局势,和大家交流。

  (二)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主要是行政长官普选问题炒得很热,在座的各位当然难以置身事外,从报纸上看,你们当中已经有不少人在各种场合被问到这方面的问题。“两会”期间,俞正声主席发表爱国爱港力量长期执政的谈话,反对派中的一些人立即把中央讲的行政长官必须是爱国爱港的,演绎为要排除“泛民”作为行政长官候选人,群起而攻之。现在,虽然特区政府还没有启动政制发展咨询工作,但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已经是满城风雨。

  (三)首先需要重申的是,2017年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是我们共同的奋斗目标,这个立场中央是坚定不移的。我个人认为,当前主要是两个认识问题,一个是在“一国两制”下行政长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条件是什么;一个是行政长官普选办法最基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香港社会应当也必须在这两个最基本的问题上达成共识。

  (四)“一国两制”下行政长官最基本的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实质是,能不能允许与中央政府对抗的人担任行政长官,这是行政长官普选问题的症结所在。

  (五)中央政府不能允许与中央对抗的人担任行政长官的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大家都知道,在制定“一国两制”方针政策过程中,邓小平十分强调“港人治港”的标准和界限,就是管理香港的人必须爱国爱港。1987年邓小平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曾经鲜明地提出,“我们说,这些管理香港事务的人应该是爱祖国、爱香港的香港人,普选就一定能选出这样的人吗?”这是个反问句,回答应是“不一定”,所以实际上是在告诫我们,将来行政长官普选时,一定要选出爱国爱港的人。爱国爱港是一种正面的表述,如果从反面讲,最主要的内涵就是管理香港的人不能是与中央对抗的人,再说得直接一点,就是不能是企图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改变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井水不犯河水。邓小平不止一次强调,“一国两制”要讲两个方面都不变,既要保持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也要保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不变,这是对所有人的要求,更是对管理香港的人的要求。所以,不能允许与中央对抗的人担任行政长官,是成功实施“一国两制”的一项基本要求,从一开始就是明确的。香港回归以来,中央一直强调行政长官人选要符合三个标准,也可以说是三个基本条件:爱国爱港、中央信任、港人拥护。其中,爱国爱港、中央信任这两项标准,讲得直白一点,就是不能接受与中央对抗的人担任行政长官。为何换一个直白说法?因为说爱国爱港,他们说谁不是爱国爱港的,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爱国爱港的。我现在的说法是不能是与中央对抗的人,这个面就很窄了。我知道,在香港不喜欢共产党、不喜欢社会主义的人不少,这是正常的,我们也从来没有要求都要信仰某个主义。我说的是对抗中央,对抗不是指批评北京,为国家好怎么批评都允许,对内地有些事情“恨铁不成钢”,提些意见,哪怕激烈一些,都是爱国表现。对抗是互为对手,你死我活,比如,何俊仁先生2011年5月连续3天在明报发表文章,其中白纸黑字“香港民主派的对手是在北京管理整个中国的中共中央及其领导的中央政府”,何先生尽可以保留自己的观点,问题是持这种立场的人中央能接受吗?世界上单一制国家中没有一个中央政府会任命一个与自己对抗的人、要推翻自己的人担任地方首长。有的朋友说,香港反对派中的一些人与西方国家的反对党不同,后者能遵守一个游戏规则,就是尊重国家宪制,而前者无视国家宪制,挑战国家宪制。

  乔晓阳人物简介:男,汉族。1945年11月生于湖北大冶。乔信明少将之子。1968年毕业于北京语言学院外语系。 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原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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