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微腐败”必须“内外兼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第一金融网   更新时间:2017/8/15 14:05:55  

20170815日,人民网报道:16月,天津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3起,处理172人,处分135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

“窥一斑而知全貌”,天津数据只是全国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全国各地曝光了一批又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行为,惩治“微腐败”成为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内容,如何防止和治理“微腐败”成为一项不容忽视的迫切任务。  

笔者认为,防治“微腐败”必须“内外兼修”,既要让廉洁内助于心,又要用制度约束规范于行。  

要加强廉政教育,利用正反两面教材,开展学习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充分利用《永远在路上》《迟来的忏悔》等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警示广大“百姓父母官们”以案例为镜、为戒、为鉴、为训,形成思想上的震慑。同时,要用雷锋、焦裕禄等榜样精神去引导和教育他们,让他们真正知道什么是为人民服务,怎么样为人民服务,要让廉洁之思真正固化于心。歌曲《清官谣》里唱到天地之间有秆称 那称铊是老百姓,他们大都不怎么关心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等“大事”,只关心柴米油盐等实实在在的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小事”,只有将这些“小事”办妥了,他们才会记住你。  

要用制度约束,规范用权,使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地生根。有些同志对现行的党风廉政制度规定熟视无睹、漠然处之,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得不到落实。老百姓的事无小事,“微腐败”行为其实不“微”,它的恶劣影响是不言而喻的,既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又污染了政治生态环境。要切实加大“微腐败”行为的巡察和处罚的力度,一旦发现问题,绝不姑息,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以纪律为尺,将党风廉政制度贯穿工作始终,让群众身边的腐败分子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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