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CDR标准不降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联合早报网   更新时间:2018/6/15 16:12:08  

  据《证券日报》报道,中国证监会发行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审核工作,坚持发行审核条件、标准不降低,程序、环节不减少,对试点企业从财务和非财务角度,全方位、多维度依法进行审核。”

  据该负责人介绍,企业在境内上市需要符合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等多个维度的发行条件,有关条件细化后涉及诸多内容。

  “目前,我们正系统总结多年积累的审核经验,并结合新经济企业特点,完善发行审核的关注要点和标准,待成熟后将以适当形式对市场公布。”该负责人透露。

|网站首页|财经金融|银行|股票|基金|保险|期货|股评|港股|美股|外汇|债券|黄金|理财|信托|房产|汽车|